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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国副厅长在全省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3-24

2016317日)

冯建国

 

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从去年开始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目前,各地正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各项普查工作。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目的是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查找不足,研究对策,确保完成全年地名普查各项工作任务。会上,各市介绍了工作情况,博兴、新泰、冠县三个县(茂军同志通报了各市地名普查进展情况,洪波、董珂同志分别从业务角度就做好今年区划地名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都赞成。下面,根据会议议程安排,我就全省地名普查和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分别介绍了在地名普查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讲得都很好。会议期间还观摩了滨州市开展普查工作的情况展板,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刚才,

一、充分肯定前期普查工作成绩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紧紧围绕地名普查第二阶段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有力推进各项普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省级层面制定下发了普查工作制度、保密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办法、质量管理规定等10多个文件,明确了任务要求与操作规范,为开展地名普查和普查成果转化提供了依据;积极落实了中央和省普查补助资金,完成了我省地名普查数据库软件系统和保密软件的招标采购,就做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集中培训。省普查办还建立了普查督导机制,通过工作调度通报、不定期约谈督导、现场巡查指导和年度检查考核,促进了普查工作落实。在宣传方面,通过建立专题网站、开辟期刊专栏、制作发放制度挂图和宣传品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并在全国地名普查微视频(微电影)征集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

各市县层面,均成立了普查机构,建立了普查队伍,购置了普查设备,加强了普查培训,基本落实了普查经费和各项保障措施;出台了有关工作方案、细则和技术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普查标准和要求;加强了技术指导,强化了质量管理,广泛开展了资料搜集整理,推进了内外业调查,扎实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积极开展了地名普查宣传,有效推动了我省地名普查工作进展,其中滨州市的经验做法被民政部通过《信息参考》印发全国。截至去年底,32个省直成员单位和60%的普查县(市、区)完成地名调查任务,40个补查县(市、区)全部完成地名数据补查更新,累计新调查登记地名信息43万余条,标准化处理地名3100余个,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地名普查任务。我省地名普查工作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几次在全国有关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普查机构和民政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务必要继续保持和发扬。

二、深刻认识地名普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虽然前期地名普查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普查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县市普查专业力量不足,影响了普查工作开展;三是部分地区经费保障不到位;四是有的地方宣传措施未能有效落实。对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有的放矢,尽快研究解决。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构画出“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厅党组根据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出了“一二三四六六”的总体发展思路,民政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清醒认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清醒认识地名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自觉把这项工作融入到国家发展大战略、民政发展总体布局中去,努力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实现新突破。

(一)新的发展理念对地名普查提出新课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共享发展,就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我们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扎实完成地名普查各项任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不断提升城乡地名管理服务水平,突出地名服务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可及性,确保地名服务成效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地名服务需要。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对地名普查提出新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了全面部署。地名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建立基层综合的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都离不开准确的地名信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地名普查步伐,更新完善地名信息库,提供全面、完整、准确的地名信息,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服务,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三)“现代大爱民政”建设对地名普查提出新要求。省厅提出建设“现代大爱民政”总目标,信息化是重要推动手段。地名作为基础地理信息,其信息化服务建设是民政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地名普查,利用普查最新数据,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理念,结合省厅实施的“互联网+”工程,积极探索推进区划、地名、界线管理“三位一体”信息系统建设,将进一步拓展服务方式和领域,提高民政信息化水平。

(四)年度艰巨任务对普查工作效能提出新挑战。2016年是地名普查的关键之年,本年度要全部完成地名普查全面实施阶段的工作任务,对于高效做好后续工作、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具有决定性作用。9月份开始,省普查办将对补查地区进行成果验收,并组织普查地区市级成果验收,现在已经是3月份,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这对于各级地名普查机构的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都是一次严峻考验。各地要充分认识年度地名普查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把地名普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三、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地名普查任务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抓好进度管理。年初,省普查办已下发《2016年度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计划》,今年要重点完成跨界地名普查、数据审核入库建库和数据整改及维护更新、地图标绘、地名标准化处理、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数据库建设、成果转化应用等多项工作每个环节层层相扣、密切相关,任何一个阶段和环节的滞后,都会影响整个普查工作的正常推进。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时间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任务到人,每项工作都要统筹考虑,每个细节都要精益求精,严格控制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保障措施,强化普查保障。首先要落实经费保障。配套资金不到位或落实不理想的市、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尽快落实本级普查经费,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合理高效用好普查资金。其次要落实人员保障。继续搞好普查业务专项培训,确保各级各类普查人员熟练掌握地名普查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发挥好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普查。第三要落实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保密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落实,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是强化质量管控,确保普查质量。各地要强化质量观念,落实层级审核制度,认真开展地名审核录入,细致准确做好地图标绘,切实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现势性;要认真落实地名普查质量管理规定、监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探索实行地名普查第三方质量评定与监理,筑牢质量管理“防线”;要按照质量评价和数据入库验收等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自我检查、专项督查、抽样调查、定期报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普查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

四是积极开发利用,加快成果转化。各地要按照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范和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地名理论研究,尽快编纂出版地名理论书籍、地名图录典志、地名普查纪实等图书,通过理论研究推进普查、深化普查;要积极创造条件,把普查成果应用到政府部门决策辅助、地名管理和开展地名公共服务之中,争取社会效益最大化。积极开发利用普查成果,认真建好管好普查档案;要结合本地实际,

五是搞好普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要求,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制作有地方特色的地名普查宣传海报、广告、图册等宣传品,利用好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报纸、杂志等媒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使地名普查更接地气、聚人气,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全面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各项工作

地名普查是今年工作的重点,各地要在全力完成这项中心任务的同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全面推进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做好新时期的行政区划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行政区划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我省“两区一圈一带”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区划调整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引导和助推作用。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既要坚持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要兼顾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群众习惯等实际情况,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科学论证、优化方案三是要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各级民政部门在行政区划工作中要突出一个“稳”字,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把落实管理服务责任放在重要位置,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能因为区划调整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四是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区划调整事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逐级申报。要在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顺势而为,谋定而动,不能因为程序问题而给各级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被动。

(二)依法治界,创新机制,积极做好界线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依法推进各项管界工作。各地要对照国家、省有关文件和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健全相应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界线管理工作。要落实共建协议、联席会议、定期走访、部门会商、应急处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边界矛盾纠纷问题的梳理排查和处置,确保边界地区平安稳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足额落实界线管理专项经费,为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精心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界线联检任务。界线联检是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要求必须完成的一项规定动作,也是近年来国家和省对各地考核评价的重点之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要求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今年我省共安排县界联检114条,还要完成鲁豫线省界联检。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程序标准,落实联检内容,确保联检质量,如期完成联检任务。三是加强探索创新,深入开展共建联创活动。按照民政工作“走前列、争一流、创品牌”的要求,我省开展的创建“边界和谐走廊”活动已被省厅列入争创民政工作品牌之一。2014年省厅推广了日照市莒县“五位一体”边界联动经验,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部、省要求,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一品牌,聚焦这一品牌,致力这一品牌,通过学习-探索-实践-深化,使这项活动由浅入深、由点到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把“边界和谐走廊”这一品牌做实、叫响。

(三)强化管理,深化服务,全面提升地名各项事业发展水平。

一是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认真做好地名标准化工作,大力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各地要紧密结合地名普查工作 “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地名乱象问题。最近国务院普查办要召开全国视频会议,专门部署这项工作,李立国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完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做好地名标志普查登记,为开展地名标志精细化管理奠定数据基础;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地名标志设置,形成城乡一体、衔接有序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地名标志达标规范、常在常新、发挥作用。三是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能力。结合民政系统开展的民政信息化“金民工程”建设,完善区划地名数据库,提高地名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结合民政部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将地名地址库建设与地名普查任务一体推进,为加强地名地址管理积累经验;创新地名信息服务方式,继续推进电子地图、地名网站、地名触摸屏、电话(短信)查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进一步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四是促进地名文化发展繁荣。做好历史地名普查,充分利用地名普查资料,梳理、挖掘地名文化资源大力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编辑出版一批地名文化遗产、地名故事等图书,做好地名文化电视专题片拍摄,开发地名文化产品,为社会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地名文化服务。

同志们,今年的地名普查和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奋力拼搏,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地名普查任务,不断提高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服务水平,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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