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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召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暨环保重点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8-06-02

    6月2日,我县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环保重点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恩同志主持,在会议上对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秸秆禁烧等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李恩指出,针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充分利用辖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做好清查工作,为排查工作提供车辆等必要保障。二是强化分工协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本辖区普查资料、数据的建档和汇总工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把责任担起来,通力合作,形成强大合力。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污染源清查底册和清查技术规范,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逐一清查核实,查缺补漏。四是严格监督考核。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时限要求严,质量要求高,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工作进展缓慢、数据质量不符合要求以及工作保障不力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启动问责程序追责、问责;对于数据资料造假、拒报迟报等普查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因个别部门和单位原因造成全县普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市、全省普查工作进度,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

    李恩强调,现在到了夏收夏种和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时刻,针对秸秆禁烧工作要明确三点要求:一是明确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是责任主体,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每个乡镇街道最少1辆宣传车、组建1个巡逻队,每村2—3个宣传条幅。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亲临一线,将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落实到管区、到村、到地块,明确具体负责人,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实现卫星监控“零火点”。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禁烧工作扎实开展。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县监察委依据《茌平县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的乡镇街道追责,严惩第一把火。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负责人,环保所长;县长相关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14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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