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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环保法律知识培训暨举办县直行政执法骨干人员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重点监控企业:

为提高全社会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和知晓率,增强全民环保法制观念,营造“六.五”世界环境日浓厚氛围,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聊城市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根据该《活动方案》和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工作安排,现将茌平县环保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暨举办县直行政执法骨干人员专题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茌平县水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6月29日一天。

培训地点:县环境保护局四楼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人员范围

为达到以点带面的培训效果,本次培训采取行政执法骨干人员集中培训的方式。

培训范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县直部门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环保局中层以上领导,重点监控企业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参加。具体培训名额由县环保局根据各执法单位执法工作与环保工作的紧密联系程度确定(见附件一)。

四、培训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的重要性,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我县当前的环保形势,通过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环境保护法制意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与守法水平。

2、各部门要对培训学习活动全部部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并带头认真落实,确保本次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3、本次培训由县环保局负责课程设计(具体培训计划见附件三);县法制办负责试卷的生成、印制工作;考试监考和成绩评定工作,由县法制办和县环保局共同负责。

4、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高端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县属重点监控企业在接到本通知后三天内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县政府法制办(见附件二)。

5、培训工作完成后由县政府法制办、县环保局于2018年7月5日前分别向市法制办、市环保局上报学习情况(包括学习计划、学习人数、授课现场照片、试卷样本、考试成绩等)

 

联系人: 周小龙     联系电话:0635-4271276

邮  箱:

sdcpfzb@163.com

 

 

 

茌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茌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0日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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