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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茌平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9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茌平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茌平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7〕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在2017年年底初步实现部门主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年底,通过“统筹一片云(政务服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12345”发展格局,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县级政务服务云平台

  1.进一步加强县级统筹,加快接入全省统一的云政务服务体系。各级、各部门各类政务云平台要按照省政务云布局要求进行归并、整合,今后不再新建,依托省级政务云开展服务;不断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提升服务层次和运行质量。2018年6月底前,按照省政务云统筹规划,基本达到与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服务规模和保障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县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各类资源云化改造。

  2018年6月底前,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整合部门有关机房、计算、存储等资源,积极接入省、市政务服务云,为政府内部管理、监督、决策、协调等提供集约化应用支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全面梳理部门现有业务系统,清理资源闲置、功能可替代的“僵尸”系统,整合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县政府部门内部“僵尸”系统、“影子”系统清理整合工作。整合各级部门分散设置的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基础业务系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业务互通能力和资源使用效率。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要求,统一邮件、即时通讯等通用系统。2018年年底前完成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等系统的整合及应用。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有序组织部门各类业务系统向省、市政务服务云迁移。除涉密等原因外,不再批准部门新建或部署独立运行的业务应用系统。2018年6月底前,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备迁移条件业务系统的上云比例达到70%,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系统上云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完善全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两张网

  4.建设完善全县电子政务内网。进一步完善政府系统内网(山东省公文传输系统)建设,实现与内网省级平台的连接。2018年12月底前,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完善内网应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直各单位)

  5.进一步完善全县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优化外网网络结构,统筹外网公共服务域(原外网)和行政服务域(原聊城市网络信息化办公系统专网)发展。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并规范基层政务服务部门接入,提高对业务量大、覆盖广、实时要求高的业务应用支持水平。2017年12月底前,外网连接至市县乡三级政府和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部门并对接省级平台;2018年6月底前,外网公共服务域实现全县乡镇(街道)全覆盖,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部门业务专网整合。根据省政府要求,全面整合全县各级部门各类业务专网(专线),2018年12月底前,除个别确需保留、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各类业务专网(含国家部委垂直部署业务专网的县以下部分)完成向全县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的分类迁移整合,并进一步对接省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依托县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整合部门互联网出口。

  建设市县一体化接入平台,县以下各级统一接入县级平台。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政府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和业务协同三大体系

  加快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业务协同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8.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2017年11月底前,依据部门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和开放等属性。利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和共享。〔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健全分工协作、动态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2018年6月底前,建成完善全县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决策支持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10.强化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2018年6月底前,依托省(市)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相关基本信息,围绕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重点应用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信息资源综合应用。进一步扩大共享交换应用范围,推动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向基层延伸。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编制工作;部门现有业务应用系统依据共享交换目录,实现与市(县)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部门自有数据归集渠道完成向省(市)级平台的迁移;市县两级政府信息资源实现共享互通。〔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11.促进政务大数据创新发展。建立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工作机制,开展与通信、供电、供水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大数据资源协作应用试点示范,以政务大数据发展带动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促进大数据新业态、新业务、新服务快速增长和产业链成熟扩张。完善管理和技术措施,定期开展数据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数据违法行为,预防和严惩数据造假。〔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县统计局、县直有关单位〕

  12.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参照省级标准制定政府数据开放标准和开放计划,明确开放范围和开放领域。2018年6月底前,按全省统一要求,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省政府、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县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2018年12月底前,发布全县政府部门和主要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1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完善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深化平台应用,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政府部门应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加快推动各类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实现统一导航、统一用户、统一申请、统一查询。〔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建设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支撑平台。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不开设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2018年6月底前,将全县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迁入县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支撑平台运行。根据省政府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将全县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支撑平台接入全省统一的平台。〔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5.规范网站设置,实现网站整合集中管理。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网站设置。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已开设网站的,2018年6月底前完成内容整合迁移、关停下线;确有特殊需求需保留的,参照部门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予以保留。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各级各类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集中管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建成县级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2018年12月底前,通过已建成的全省政务服务用户认证中心实现统一身份认证。2018年12月底前,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成县级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基本实现县政府各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系统与一体化门户的前端整合;建立市县政务服务门户协同联动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

  17.整合资源,形成省、市、县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以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统一技术支撑平台为基础,整合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完善形成省市县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各类热线服务资源、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服务融合,提升在线服务效率和质量。〔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18.推进业务协同体系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省、市统一平台对接。依托省、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全省统一的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全县政府内部办公、监督、决策、协调等业务系统的整合应用。2018年12月底前,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业务系统与省、市统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应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单位〕

  19.推动全县一体化移动办公应用。进一步加强全县移动办公网络和终端的安全管理,完善配套制度,推动非涉密办公业务的移动应用。延伸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按照全省统一的移动业务网络要求建设完善市、县级统一的移动业务网络,畅通数据传输通道,搭建移动办公基础支撑系统,对接各级、各部门移动办公应用,整合形成省市县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四个支撑

  20.政策支撑。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县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衔接,优化顶层设计,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有关规划调整完善和现有政策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大数据发展有关政策,为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供制度规范,2018年3月底前,参照省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制定《茌平县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县法制办、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

  21.产业支撑。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应用,通过项目带动,做大做强一批服务于政府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的互联网企业。运用互联网理念,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高效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催生信息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

  22.标准支撑。根据省政府制定的标准规范,完善地方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商用密码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资源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方面现有成熟标准规范在电子政务中的运用。(县政府办公室、县质监局)

  23.安全支撑。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统一政务信息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完善个人隐私保护措施。(县国家保密局、县政府办公室、)

  (二)落实五项保障

  24.体制保障。成立县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参照省级、市级机构组建模式,进一步强化电子政务、政务服务管理、大数据发展等职责;结合茌平实际,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四统一”要求,调整整合县直部门现有信息机构。(县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建立并实行县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全口径备案制度。凡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必须履行规划审核和项目报批程序,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在我县的落地工作,凡涉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必须进行县级统筹。(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5.财力保障。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需要的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投资,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纳入各级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对涉及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的项目,优先安排立项和建设运维资金。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模式在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域的应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26.智力保障。建立完善县电子政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优化电子政务、大数据等方面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对特殊岗位、急需人才采取聘任制、项目制等形式给予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

  27.监督保障。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县政府办公室)

  28.审计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从2018年起,根据建设情况和工作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适时安排绩效审计,逐步建立信息化项目一建设一审计的常态化审计制度。(县审计局、县政府办公室)

  四、时间阶段

  (一)摸清底子,建立台账(2017年11月-2017年12月)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政务信息系统的调查工作,摸清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名称、人员编制、运维费用、网络情况、机房情况、互联网接入等相关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供依据,重点完成机构建设、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市县乡三级政府政务外网互联互通及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部门对接省级平台等工作。

  (二)梳理业务,分类整合(2018年1月-2018年6月)

  根据调查统计的各类政务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梳理。2018年6月底前,逐步建立整合机制,完善工作模式,按照不同业务、不同类别,逐一列举分类,并对梳理后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分类整合。按照分类整合情况,根据业务性质、服务对象及系统运行情况,对运行情况良好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清理安全防护较弱、运行情况较差的政务信息系统及“僵尸”系统,重点完成各类业务系统云迁移、互联网出口整合、县一体化接入平台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政府网站集中管理、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及跨部门信息资源综合应用等工作。

  (三)全面整合,提升应用(2018年7月-2018年12月)

  2018年12月底前,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全面整合并接入省级云平台,实现全省“一片云”的目标,切实提升系统在政府治理、市场监管、服务民生、产业融合等方面的应用水平,重点完成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等系统的整合应用,数据资源开放清单的发布,政府网站整合集中管理,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应用等工作。初步实现利企便民,“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会同有关方面逐项明确工作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抽调有关单位精干人员组建阶段性工作队伍加快推进。

  县直各单位要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安排专门力量,在本工作方案下发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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