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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分配2017年34个省定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

  根据聊财农〔2017〕5号、聊扶贫组办发〔2017〕15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4万元(包括旅游村2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8万元及县级配套资金418万元,共计1070万元已全部到位。按照聊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聊扶贫组办发[2017]15号)中“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未摘帽,每村安排30万元,该部分资金由省、市、县三级配齐;已摘帽的村,每村安排20万元,用于巩固提升扶贫成果,该部分资金由市、县两级配齐;对列入《山东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我县2个旅游扶贫重点村(肖家庄镇落角园村、朱楼村),每村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特色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及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产业项目,现就2017年34个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如下。

  

茌平县2017年34个贫困村资金分配明细表.wps

  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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