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县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提供的情况数据,编制2014年度茌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累计统计,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信息公开步伐明显加快,信息公开实效明显提升。
2014年为更加全面、规范、有效地贯彻施行《条例》,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组成单位,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工作分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网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有效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确保公开目录、指南、内容的编制上传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三是增加便民载体。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基础上,为方便农民查询政府信息,在14个乡镇街道及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了信息公开便民查询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群众就近就可以获取政府信息。
四是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县属学校、医院、公交、供水、供电、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考核范围,目的是让市民感受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切 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市要求,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景志国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聊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聊政发〔2014〕20号)文件要求,我县下发了《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茌政办发〔2014〕29号),保证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保证。我县根据省、市相关文件,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先后出台了《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公开内容,规范了公开标准,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二)编制了201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7项配套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紧 紧围绕社会热点,结合群众的兴奋点、关注点,摆事实,讲道理,把重大政策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决策背景讲清楚,把重大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注重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实际工作人员、第三方研究机构等多角度、多侧面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案例、数据、故 事,把政策讲透、讲活。
2014 年我县共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两件,分别是《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茌平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通知》;《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茌平县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分别出台了解读文件,分别是:关于《印发茌平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的解读和关于《茌平县城 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并建立了县政府政策解读队伍,聘请了六名同志为县政府政策解读员。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县“茌平政务网”整合了热线电 话的相关资源并规范了服务流程,以便及时答复公众咨询、投诉、建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 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工作要点 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精神,我县组织牵头部门召开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会,会上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下发了《茌平县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落实表》,要求牵头部门抓紧制定公开制度和方案,分解细化 工作任务,及时将重点领域的信息以有效方式进行公布。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重要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作为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平台,在显著位置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各单位的机构职能、计划规划、业务信息、 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工作信息和公共服务等情况予以公开,并对公众提供检索功能。同时积极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网站建设。
(二)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对于全县各相关单位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等情况及时编发进行公开。今年编发政务信息35期,并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摆放,方便公众阅读。
(三) 充分发挥其他公共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我们积极探索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正逐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会正逐步走向经常化、规范 化。同时积极运用电视广播、茌平周讯等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平台方便公众查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编制了《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 工作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了更新。认真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在政府信息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及时更新,特别是 对领导信息等容易变更的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
2、梳理了201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并予以公开。全县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14条。
3、 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公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以及《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在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按要求及时发布或更新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具体公开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主动公开情况列为各单位创先争优的重要指 标。
4、按规定范围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特别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编制了《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界定了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5、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信息、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征收或征用土地、环境影响公示等项目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 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其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传真号 码、电子邮箱以及网上申请等内容。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收集整理并公开《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明确的各类应主动公 开的政府信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依申请公开手续;负责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和信息维护;负责受理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
2、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明确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我们在政府网站明显的地方开辟了信息公开系统,方便了申请人的申请和查看答复的情况。对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区分处理。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 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告知申请人申请的途径;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书形式要件不齐备的依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于提供的政府信 息记录不准确的予以更正或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3、建立了规范的受理申请的处理程序和答复方式。我们安排了两位业务突出、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条例》和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以标准格式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的申请并对申请处理文书归档。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明确公开了申请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和依据。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 。
(二)按照规定进行收费或者减免收费,没有发现违反规定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重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我县已建立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应对措施和制度办法。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是相关涉密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我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并试行了《茌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保密制度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公开。
三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
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重大拟公开事项,要与有关部门协商。
五是网站管理人员建立信息发布台帐,记录每条信息发布的时间与内容,切实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是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单位领导,指定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由于上级有关规定的全面具体,我县保密工作落实到位,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2014年度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具体公开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主动公开情况列为各单位创先争优的重要指标。所属事业单位全部建立了工作体制、机制和 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实有困难不能建设的单位,我们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发布该单位的政府信息。同时所属事业单位都积极运用电视广播、茌 平周讯等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平台方便公众查询。
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各单位的配合下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 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仍需完 善。各单位虽然建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负责人,建立了制度,但大部分工作人员是兼职,实际工作中运行不畅,影响工作效果。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还不健全、不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除工作动态类信息更新较为及时外,部分单位的专项工作、行政审批结果类、公共服务类、社会管理类信 息、访谈直播类重要栏目信息的更新频率极少,信息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全市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
(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于2015年2月20日前,认真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完 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绘制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发布责任,解决政府信息发布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测评机制,切实解决不更 新、公开不及时问题。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日监测、季通报、年考评,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通过召开示范单位视频会、现场会等形式,推广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建点挂牌”责任到人工作。
(四)抓好政府机关对内公开试点工作。结合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务晋升、人事安排、财务收支、福利待遇等有关事项,开展对内公开工作,使机关内部信息公开透明。
(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在档案馆(室)、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查询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县各类办事大厅,增设政府信息查询点,档案管理部门在政务大厅(政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受理政府信息咨询和查询业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附件1:
2014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填写)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 条)
|
条
|
126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条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2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 次)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形式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4893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1652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3241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一)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16
|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2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4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9275
|
(一)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3653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5622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65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