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文化强县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以及《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茌平县地方志发展基础
茌平县地方志编纂源远流长。从明朝万历年间编纂《茌平县志》开始,代代相延。1982年,茌平县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后开始着手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改革开放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不懈努力,全县地方志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形成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各项工作协调开展的事业格局,拓展了方志文化的内涵,为提升茌平县文化软实力发挥了独特作用。
二、史志事业历史机遇与挑战
第二轮修志加快推进,成果显著。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以来,在有限条件下,编纂出版《茌平县志》两部,《茌平年鉴》两部,《茌平县村庄志》即将出版,部门(行业)志编修蓬勃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和修志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出了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开始实施人才培训规划,培训修志专业人员。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服务功能大为增强。地情网站正面临全面升级改版,拓展了信息服务领域。方志馆建设得到加强,馆藏容量不断扩增,软硬件设施改善,社会影响扩大。旧志整理取得突破,完成明万历至康熙四十二年间《茌平县志》和宣统版《茌平县志》整理影印,民国年间《茌平县志》整理工程启动。
目前,全县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和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但也存在着制约事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划性不强、法治建设薄弱、机构不够健全、工作渠道不够畅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志书质量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发展中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加以解决。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大力提升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文化强县中的地位,充实和拓展地方志成果,丰富和挖掘地方志资源,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依法全面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修志编鉴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拓展地方志工作新内容、新形式。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提供支持。
3.坚持全面发展。以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各类专志、地情书等工作为基础,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方志馆、理论研究、地域文化研究、旧志整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协调发展,使地方志工作成为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各时期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密切联系地方志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正确处理地方志编纂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在确保质量前提下保证进度。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无愧于时代发展和要求的优秀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修志为用,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四、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完善志鉴质量保障制度,提高志鉴编纂质量,开拓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途径,加强旧志收集、保存和整理工作,建设高素质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地方史志办公室切实担负起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的职责。争取达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加强对编纂年鉴的行业、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缩短出版周期,增强为现实服务能力。县地方史志办逐年编纂《茌平年鉴》。
2.编纂各类专志和地方史。加强各级各类专志、专业年鉴编纂工作,逐步开展地方史编纂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
3.加强方志馆建设。将方志馆建设纳入茌平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至2020年,茌平县争取各方力量扩大方志馆建设。在资料搜(征)集、成果收藏、开发利用、展览培训、研究交流与服务社会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4.完善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至2020年,茌平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建立地方志网站(网页),建成地方志书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不断完善网站和数据库的管理维护。
5.推动旧志整理工作。整理点校出版或原版重印一批旧志,编辑出版旧志目录汇编或提要、索引,类编方志资料,有序开展全县旧志整理规划,推动旧志整理出版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图书馆的合作,共同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6.整理利用地情资源。加大依法搜(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提高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通过编写地情读本、开展地域文化研究等,促进地方志成果转化,为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服务,扩大方志文化影响。
7.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打造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有战斗力、凝聚力的地方志队伍,重视人才的选拔、任用和培养,拓宽人才渠道。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专职和兼职相结合,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地方志工作。
8.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开门修志,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与各地区的修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史志机构的领导班子。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充实史志工作队伍。各级各部门要把关心支持史志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切实解决人员、经费、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中的困难。县志承编单位要稳定修志队伍,保障修志条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保障措施。
1.法治保障。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政府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推动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建立修志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2.经费保障。茌平县政府应把地方志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置地方志、年鉴预算,不断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方志馆馆藏条件,为做好修志、编鉴、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提供保障。
3.队伍保障。加强县级修志专家库建设,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志鉴编纂工作,提高编纂水平。发挥中青年业务骨干主力军作用,培养专家学者型的修志队伍。完善业务培训制度,建立分层次分类型长效培训机制。茌平县地方志工作机构每年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修志人员岗前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4.宣传保障。通过与相关媒体合作开辟地方志专栏,办好地情信息网、杂志和简报等,增加公众对地方志事业的了解。挖掘地方志资源现实价值、历史价值,推出地方志文化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