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我县共梳理出存在的问题19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对我县所涉及的19项问题清单逐项分析,根据整改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已对照《关于尽快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聊环督整改办〔2018〕19号)文件要求,整理完成了与整改任务相关的佐证材料收集,并按照要求形成销号台账。截至目前,全县应完成整改任务19项,已完成16项,正在推进整改的3项,其余8项不涉及。
现根据聊城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聊环督整改办〔2018〕13号)要求,对已完成的16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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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3日
茌平县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完成情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