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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法律顾问委员会关于建立法律专家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4
根据《中共茌平县委、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茌平县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我县将建立法律专家库,拟聘任20名县内外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作为专家库成员,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
在市内有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执业律师。
二、聘任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专业特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者实务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三)高等院校的教师、研究人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须正在执业,并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公、检、法机关退休、离职后从事律师工作的,不受10年执业经历限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1951年6月1日后出生)。
(五)能够密切联系实际,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聘期和工作方式
聘期为2年,工作方式为兼职。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邮寄、递送资料3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茌平政务网(http://www.xkdbh.com),下载并如实填写《茌平县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2016年7月30日前,将《报名表》(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研究成果和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的复印件,邮寄或递送至茌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茌平县中心街611号304室,邮编252100);也可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cpfzb@163.com。无论是否聘任,所有资料不再退还本人。
在茌平县范围内工作,已经参加茌平县法律顾问报名的,可以兼报法律专家库成员。已经确定为法律顾问人选的,不再入选法律专家库成员。
(二)审查
法律顾问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茌平县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确定拟聘人选后,逐一核实其资料信息。
(三)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茌平政务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五、待遇
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按项计酬”。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另外给予奖励。
咨询电话:0635-4271276 
联系人:党嫣雯 
 
                                                        茌平县法律顾问委员会
                                                               2016年6月23日


下载相关附件
·茌平县法律专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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