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重点领域 返回bet0365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决策及执行落实> 重大决策
重大决策
茌平县城区自来水实行阶梯价格的决策依据
发布时间:2017-10-30

  

  

  1、《聊城市物价局、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聊价工字【2014】73号)

  2、《聊城市物价局关于加快国家和省价格改革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聊价工字[2015]46号》

  3、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3〕144号)

  4、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3〕70号)

   

  



下载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茌平县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鲁ICP备06002031号
联系电话:0635-4271365 Email: cpxxxzx@163.com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